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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理我
人命关天,任思议没有犹豫,立刻卷起了袖子,握拳递到了沈慎面前。
沈慎看了眼奄奄一息的迟逸,也没耽搁,碘伏消毒之后,针管缓缓推入她小臂白皙的皮肤之中。
暗红色的血液顺着软管流出来,甜美的味道瞬间漫溢来,侵袭了沈慎的感官。
他垂下眼,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犬齿隐隐有些发痒,几乎要撑破牙床。
任思议观察着他的表情,看到他眼底翻涌的浓烈的渴望,心里一紧,另一只手拉了拉沈慎的袖子:“沈先生…”
沈慎回过神来,深呼吸,镇定了几分。
软管另一边连接了一个真空小试管,装满一试管之后,他立刻抽出了针管,将棉签按在她针孔上,示意她自己摁着。
转身,他托起迟逸的下颌,将那一小管血液倒入他口中。
陈姝姝来到任思议身边,紧紧地抱住了她另一只手臂,忐忑地看着沙发上陷入昏迷的少年。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饮下任思议的那一小管血液之后,迟逸脸色明显好转了,皮肤上焦黑的灼烧痕迹正在一点点散去,不过片刻,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肤色。
“他没事了。”沈慎俯身检查了迟逸的眼球,说道,“只是有点虚弱,等会儿我会让人送他去医院去休养。”
陈姝姝松了一口气,蹲在沙发边,心有余悸地握住了迟逸的手:“对不起。”
沈慎望向任思议,淡淡道:“出来一下。”
“哦…”
小姑娘心虚地跟着他走出办公室。
他这严肃的样子,还怪唬人的,她心里有点怕怕的。
午后的走廊,静谧安静,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部分阳线,只余下暧昧的昏暗。
任思议知道他需要一个解释,于是就把陈姝姝和迟逸交往的事情说了出来,之所以怀疑,也是因为陈姝姝前几天晕倒过,最近精神状态也不大好。
沈慎安静地听她说完,只说道:“我会查清楚这件事,如果迟逸的确违反了规则,会得到他应得的处罚。”
“不用查什么了。”门口,陈姝姝弱弱地小声说,“迟逸没有吸过我的血。”
“确定吗?”沈慎问,“贫血是怎么回事。”
“我很确定,一次也没有过,我们真的就是正常交往。”陈姝姝看向沈慎,“沈教授,等等,您不会…也是吸血鬼吧?”
“先回答我的问题。”
“呃…”陈姝姝有点怪不好意思,偷偷看了任思议一眼,“一定要说吗?”
“不想说也没关系,我会带你去做全身体检。”沈慎不是在跟她商量,“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不只是你,还有迟逸,如果他违反规则,我会处罚他。”
“啊,不要!”陈姝姝急了,连忙道,“…其实没什么好检查的,反正他没有伤害我就对了。”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啊?”任思议急了,“好端端的怎么会贫血呢,这几天精神也不好,上课看你总在睡觉,你要说他没碰你,我真的很难相信。”
眼看这两人都是要追根究底的,陈姝姝也不想连累迟逸,心一横,只说道:“其、其实是因为痔疮啦。”2
任思议:……
沈慎:……
陈姝姝脸颊都红透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段时间痔疮破了,每天都要流好多血呢…我又有点怕,不敢去医院,听说做手术很疼的。”
“你搞什么啊。”任思议简直哭笑不得,“痔疮都这么严重了还不去医院,你真是…我还以为你真的被迟逸欺负了呢。”
“我害怕嘛。”陈姝姝小声嗫嚅,“迟逸对我很好的,没有伤害过我。”
“他的确对你很好。”沈慎看向了陈姝姝,“愿意在阳光最强的中午陪你去约会,仅这一点,就说明你在他心里很重要。”
他越是这样说,陈姝姝越是愧疚,眼睛又红了一圈。
任思议隐隐有种感觉,沈慎是故意这样说的。
果不其然,他的下一句便是:“既然你已经看到了,我也就不瞒你了,血族的秘密希望你能帮我们保守,我们与人类已经共生了千年,大部分人类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确要吸食人类的血液,但也有自己的行为规则,不会轻易损害人类的健康,且因为沈氏私立医院的建立,大部分血族已经有了充分的血液供给,更加不会轻易伤人,你不用害怕什么。”
陈姝姝虽然还是感觉像在做梦,很不真实,但已经过了最初的震惊期了。
她点点,就算是为了迟逸,我也不会说的。”
这时候,走了过来:“沈先生,受伤的男孩在哪里?”
“办公室。”
易默池走进去,将昏迷的迟逸抱了出来,沈慎提醒了一句:“把这个学生一起带过去,给她做一个全面的身体检查,身上长出来的多余部分,给她修剪了。”1
,差点笑出来。
情,忍住了。
陈姝姝还有点害怕,不太敢去,一直拉着任思议的手,任思议安慰她:“没事的,等你手术的时候,我来医院陪着你,再说,迟逸也在医院呢,他醒了还能照顾你。”
“那我也太丢脸了!”
“因为讳疾忌医,都贫血晕过去了,要真闹出什么大问题全校同学都会知道你屁屁上的事,那才是丢脸。”
陈姝姝叹了口气,只好跟着易默池下了楼。
……
他们都离开了,办公室只剩任思议和沈慎两个人。
沈慎躺在了沙发上,给自己戴上了眼罩。
白天是他的休眠时间,觉都没睡好,还要处理她惹出来的乱子。
任思议轻手轻脚挪到沙发边,垂眼看着躺着的男人。
黑色眼罩遮住了他的眼睛,眉骨起伏,鼻梁挺成了小山丘。
光线昏暗暧昧,他的衬衫领口松着,露出一小截漂亮的锁骨,他沉睡的样子,锋芒全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然放松的慵懒。
关键!他蒙着眼睛的样子,太欲了!
咳咳!
冷静,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
任思议小心翼翼地问他:“沈先生,你在生气吗。”
沈慎没有否定,“嗯”了声。
“我…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担心室友,才好心提醒她,闹出这样的事,我也不想的。”
任思议尽力在解释了。
虽然她觉得自己做错了0件事,但沈慎不高兴,她心里也怪不是滋味。
“没有怪你。”沈慎说,“你所做的事,符合一般人类的常规选择,换了任何人,都应该首先担心同类,尤其是朋友。”
“既然你理解,那为什么不理我。”
“因为我要睡觉了。”
“……”
明明,就还是再生气。
沈慎的确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这种总不舒服,并不是因为任思议做错了什么,也不是因为她差点导致血族暴露。
他说不清楚为什么。
理解,就不应生气,逻辑上说不通。
沈慎感觉自己对她的最近所言所行,所作所为,已经不再受理性思维逻辑控制了。
另一种更加隐秘的情绪,在控制他。
让他忍不住想看到她,忍不住为她担忧,也忍不住…因她的不信任而生气。
“你是人类,我是血族。”沈慎听到女孩泄气的叹气声,终于开口,“我理解你的不信任。”
话一说出来,他就为自己说出这种酸不溜秋的话,感到一阵羞耻。
任思议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是因为多不信任沈慎,才没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他。
只是她从小就已经学会、或者说习惯了自己解决问题。
没有父母为她兜底,爷爷奶奶也在逐渐老去,所有说错的话,做错的事,都只能由她自己一人承担。
她不太擅长请求别人的帮助,更不擅长依赖…别人。
没办法辩解什么,她只是小声怯怯地说了句:“对不起,那我不打扰你休息了。”
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
门关上后,沈慎只觉得更加烦躁,他翻了个身,面朝沙发内侧,强迫自己入睡。
偏偏怎么都睡不着了。
他一把扯下眼罩,用力扔了出去。
……
晚上八点,晚课结束之后,任思议来到操场,找到了沈独。
沈独正在露天球场打篮球,跑动时衣角翻飞。
他长得确实好看,眉骨高,眼窝深,笑起来嘴角飞扬,张扬不羁。
场边围了不少女生,欢呼着,喊着他的名字。
吸血鬼体能真是比人类强悍很多,人类男生们已经跑得满头大汗、弯着腰喘粗气,他还一点事没有。
人群中,他望见了树下那抹冷清清的身影,直接转身一个背身暴扣,帅得不行。
场边尖叫声此起彼伏。
结束之后,球一扔,也不管队友在身后喊他,大步朝着任思议走过来。
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语调拖长了喊她:“思思宝,怎么今天有空来找我呀。”
任思议感受到周围女生好奇,打量,甚至羡慕的眼神,有点不自在,退出人群,走到人少点的树荫底下,开门见山地问沈独:“你哥…他有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一听她又是来打听她哥的,沈独的兴致顿时偃了大半,靠在树干上,只酸酸地说:“你跟他待在一块儿这么久,他喜欢什么你还没观察到吗?”
“这真的很难啊,你哥的内心世界一直都很封闭,谁都走不进去。”
“相信我,你不会想走进去的。”沈独看着她,似乎带了点可怜的眼神,“当有一天你发现他心里的秘密,只会想要远离,要跑就趁早,别怪我没提醒你。”
“……”
意有所指,又不明说。
这么喜欢当谜语人吗。
“你要是不直说,我就当你胡说八道了。”任思议抱着手臂看着他。
沈独倒是想说,可他不敢…
他哥对他是好,可他哥凶起来…也很恐怖的。
“算了,说回正题上,你问他喜欢什么,怎么,想追他?”
“那不是。”任思议耸耸肩,“最近好像惹他不高兴了,想想能不能送点什么,缓和一下关系,毕竟他是我的保护神,我可不能真把他得罪了。”
“他喜欢的,你送不起。”
“你说说看啊。”
“金银珠宝。”沈独直言说道,“这老东西,听说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很多岛屿山洞里都藏了无数宝藏,多到可以买下一个漂亮国,他对古董玉器,珠宝钻石,尤其是金器,分外痴迷。”
“……”
这一点,任思议倒是深有感触。
他家的别墅庄园里,尤其是他的书房里,桌上随便一个摆件都是价值连城,而她也经常看沈慎在摩挲欣赏这些小玩意儿。
任思议叹了口气:“那不值钱的东西里,他有什么喜欢的吗?”
“没有。”沈独果断地说,“我哥全身上下没有一件东西廉价。”
他扫了眼任思议手上那枚黑色戒指,“就他给你的这玩意,老矿区的天然黑钻,没经过任何人工改色处理。这种品级的裸石,拍卖行里能叫到九位数。”
“!!!”
任思议要晕厥了。
她以为这东西就是个黑色破石头,捂住了胸口:“靠!这么贵吗?”
“你以为呢。”
“哪有什么魔法。”沈独无奈解释,“这玩意儿,也就是他戴的时间长,血族同类都认识,标记你是他的人,起一个威慑作用而已。”
任思议默然。
忽然觉得左手上的那枚戒指,千钧重量。
要弄丢了,可怎么赔得起啊!
其实任思议的脑回路特别简单,小时候跟同村好朋友闹矛盾了,都会相互送礼物,很快就可以和好。
那时候送的礼物,也不过就是小河里抓的螃蟹、钓的鱼、镇上赶集买的小风车、赢来的玻璃弹珠。
这些对小朋友来说,都是比较珍贵的东西了。
她虽然卡上有大几万的存款,但也不算特别多,上哪儿去给沈慎弄价值连城的东西啊。
陈姝姝还在住院,任思议也没法跟她商量,次日一个人去逛街,在街上走啊走。
反正,她能买得起的东西,根本就不可能是沈慎看的上眼的东西。
鬼使神差地,溜达进了一家珠宝店。
钻石翡翠,龙凤镯子,各种品级的珍珠…
店员热情地迎了上来,问任思议想选一款什么,自己戴还是送人。
任思议有点心虚,小声说:“送人。”
打量她年纪不大,店员便又问:“男生还是女生?”
“男的。”
任思议看到那些翡翠的价签,直接两眼一黑。
算了算了,买不起。
走到金饰区,最便宜的就是戒指了,这倒是她稍微还能多看两眼的东西。
毕竟,戒指克重小,已经是珠宝店最便宜的东西了。
她一眼就被角落里一枚很朴实的素圈戒指,吸引了视线。
因为最便宜。
只要三千不到。
虽然虽然,三千对于任思议来也算是天价了,她平时花钱抠门的要命,一分钱掰成两分钱用。
她上次给爷爷奶奶家买空调,才舍得花这么多的钱。
三千块哎,巨资了,她每天生活费都不会超过30的。
工作人员见她这么纠结,看起来也不像有实力买珠宝金饰的客户,所以有新的客户进来也就不再招待她了。
任思议叹了口气,转身要走的时候,又看了看角落里那款戒指,没有花纹,没有镶嵌,就是一圈很素净的金色。
果然是老年人审美,竟然喜欢金银珠宝这么俗气的饰品啊。
任思议脑子里已经想象出他戴上的样子了。
肯定很丑。
第36章为什么不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