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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公子
燕京的初春,依旧有着北方特有的凛冽寒意。
风卷着沙尘,掠过高耸的城墙,刮过街边林立的商铺,带着几分朔方特有的苍凉,又裹着市井烟火的暖意。
这座城池是大金的中都,金壁辉煌,气象万千,是北地最为繁华的城池。
与真实历史不同,按照历史轨迹,应在两年前,蒙古铁骑便会破关而入,摧枯拉朽的铁蹄之下,金军大败,金庭仓皇南下,定都开封。
而如今,走在长街上,一眼望去,各色人等络绎不绝,偶有金国士兵穿街而过;
两边多是留着辫发丶身着窄袖锦袍的金人商贩,操着生硬的汉话吆喝叫卖;
有身着皮袍丶腰挎弯刀的蒙古人,服装华丽,装扮奇异的西域人,马匹丶骆驼,载着商货在城中穿梭,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但更多的是身着粗布衣衫丶面色麻木的汉人百姓,低头匆匆赶路,偶尔抬眼望向外族人,眼底藏着乱世里的谦卑与惶惑。
酒肆丶茶馆丶杂货铺丶胭脂店挨挨挤挤,幌子在寒风中飘摇,酒菜香丶脂粉香丶牛羊赠味丶烟火气混杂在一起,勾勒出一幅热闹鲜活的盛世市井图。
王猛就站在这样的长街中央,一身打扮在鱼龙混杂的人群中,显得有些惹眼。
他已不是五年前那个青涩的山村少年。
五年时光,足以让一个筋骨初展的少年长成挺拔俊朗的青年。
如今的王猛,身高足有五尺八九寸,在普遍身形偏矮的北地百姓中,如同鹤立鸡群,修长挺拔,肩宽腰窄,身姿如松似竹,透着一股藏不住的英气。
他身着一袭青色直,料子是江南运来的细布,质地绵软却挺括,没有多余的纹饰,裁剪得乾净利落,衣摆垂至脚踝,行走时随风轻拂,既无市井商贩的粗鄙,也无官场贵人的奢靡,简约又雅致。
黑发以青巾裹头,一根古朴的铜簪绾住发髻,没有金玉配饰,却显得乾净干练,清爽利落。
唯一与这身打扮格格不入的,是他背上负着的一个长条布包。
布包裹得严实,轮廓隐隐透出长剑的形状,可却比寻常江湖人的佩剑要宽厚几分,像是裹了一块厚重的铁胚,垂在背上,沉甸甸的,与他一身飘逸的青衫形成了怪异的反差,路过的行人偶尔瞥见,都忍不住多打量两眼,暗自揣测这青年的身份。
这布包之下,自然是他在剑家的来的玄铁重剑剑,伴他参悟独孤九剑,已伴他多年,也是他行走江湖的底气。
王猛抬眼,望着眼前这座三层高的酒楼,匾额上「三元楼」三个烫金大字,虽蒙了些许风尘,却依旧透着气派。
心中不由感慨万千。
这座酒楼,在他前世熟知的故事里,也曾留下过痕迹。
如今亲身站在这里,看着眼前庞大又繁华的中都,感受着北方的寒风拂过脸颊,那些书本里的文字,最终一个个化作了触手可及的真实。
如今是大金贞佑五年,这个曾经雄踞北方的王朝,内部早已腐朽不堪,如今可谓是外强中乾,要不了几年,便会在蒙古的铁蹄之下草草亡国,下场比之当年靖康,还要凄惨万分。
这浩荡的历史洪流,果然如同车轮,滚滚向前,但又周而复始。
在这虚幻的盛世之下,地处一隅的王家沟,远离家国斗争,日子过的十分安稳,加之几年风调雨顺,成了一方难得的世外桃源。
这些年里,王猛踏踏实实在家乡过日子。
在族叔王虎的帮衬下,他置办了酒铺,靠着前世的蒸馏酒技艺,酿出的白酒清冽醇厚,远胜市面上的米酒丶黄酒,很快就在登封丶颍阳一带打响了名头,生意做得红火。
加上从未间断的给医馆供药,日子自然无比富足。
家中祖母刘氏身体康健,安享晚年,无波无澜。
他的武功也未曾落下。
九阳真经早已运转自如,内力日益浑厚精纯,如同深潭大海,深不可测。
独孤九剑的剑意愈发通透,举手投足间,已是浑然天成的气度。
每年,他都会抽出几日,独自前往剑冢,陪伴那只通人性的神鵰雕哥。
一人一雕,在荒寂的剑冢之中,或静坐悟剑,或纵跃切磋,岁月静好,不染江湖纷争。
这几年,他看似隐于乡野,却从未忘记江湖大势,未曾忘记原着里的脉络。
掐指算来,今年正是郭靖辞别蒙古丶跟随江南七怪南下,赴嘉兴烟雨楼十八年之约的年份。
而那个古灵精怪丶聪慧无双的黄蓉,也会离开桃花岛,闯荡江湖,与郭靖在张家口邂逅,成就一段江湖佳话。
王猛此番离家,并非一时兴起。
一来,他在乡野隐居三年,酿酒度日,实属枯燥。静急思动,却也想踏足江湖,看看这乱世山河,见见那些书中的风流人物。
二来,他心中牵挂神鵰,也想循着江湖脉络,走一走那些名地,大金丶蒙古丶大宋纷争不断,乱世将至,他也想提前看看天下大势,为日后早做打算。
辞别祖母时,刘氏虽有不舍,却也知孙儿志在四方,只是反覆叮嘱他江湖险恶,万事小心。
王猛一一应下,背上长剑,离开王家沟,一路北上,最终抵达了这座雄踞北方的大金都城,也是后日的燕京。
「公子!公子里边请!」
一声热情又谄媚的喝,将王猛从思绪中拉回现实。
三元楼门口的堂倌,是个眼观六路丶耳听八方的机灵人,一眼就看出王猛衣着不俗丶气质出众,绝非寻常百姓,连忙快步迎上,点头哈腰,满脸堆笑。
「咱们三元楼可是中都酒楼的头牌,酒菜色香味俱全,热酒热菜管够,雅间清静雅致,凭窗远眺,能看遍中都街景,保管公子满意!」
王猛回过神,微微颔首,抬腿便要踏入酒楼。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
一道瘦小的黑影,如同灵猫一般,从街边的墙角猛地窜出,带着一股风,直扑王猛而来。
王猛何等修为?神功大成,六识敏锐,方圆数丈之内,哪怕是蚊虫振翅,都逃不过他的感知,这黑影一动,他便已察觉。
换做旁人,骤然被人扑袭,定然会闪身躲避,甚至出手反击。
可王猛只是眸光微凝,看清扑过来的身影后,非但没有闪躲,反倒稳稳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那是一个小乞丐。
身材娇小,裹着一件破烂不堪的粗布短衫,浑身沾满了污泥丶灰尘,头发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如同鸡窝,脸上抹得乌黑,只露出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小乞丐猛地扑过来,一把死死抱住王猛的大腿,双腿跪地,整个身子挂在王猛腿上,仰头哇哇大哭,声音清脆,带着几分刻意的哽咽,口音带着江南水乡的软糯,却又故意装得粗哑,怪异又好听:「公子!公子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爹娘都死在战乱里,就剩我一个人了!您施舍一点银子,给我一口饭吃吧!」
这哭声,听起来凄惨无比,可王猛却心中了然。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这小乞丐看似瘦弱的身体里,藏着一股内力,虽十分屏弱,却极为精纯,根基扎实,灵动飘逸,绝非寻常乞丐所能拥有。
再加上这刻意伪装的口音丶娴熟的乞讨做派,还有那一双灵动狡黠丶藏不住精光的眼睛王猛几乎瞬间就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黄蓉。
东邪黄药师的独生女儿,那个娇俏灵动丶聪慧无双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丶古灵精怪的桃花岛小公主。
他没想到,自己初到中都,竟然会在此遇上黄蓉。
可按照原着脉络,她本该在张家口与郭靖相遇,结伴来此,可如今却独自一人出现在这金人的都城,不知为何。
王猛心中难免泛起一丝波澜,却不动声色,依旧保持着平静。
而就在这时,他腰间一轻。
那小乞丐抱着他的大腿痛哭,看似可怜无助,一双小手却极不老实,如同灵蛇一般,飞快地探到他的腰间,指尖一挑,一扯,一抽,动作行云流水,娴熟至极,瞬间就从他腰间摸走了一块碎银,随即飞快地藏进自己破烂的衣袖里,整个过程快如闪电,悄无声息。
若是寻常富家公子,定然毫无察觉。
可这一切,都被王猛看在眼里,感受得一清二楚。
他嘴角微挑,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依旧没有点破。
「哪里来的臭叫花子!敢在三元楼门口撒野!」
堂倌见状,顿时急了,生怕这小乞丐冲撞了贵客,惹得王猛不快,连忙上前,伸手就去推搡那小乞丐,嘴里呵斥道:「赶紧滚!别在这儿碍眼!再敢纠缠这位公子,我叫人打断你的腿!」
堂倌力气不小,一把就将小乞丐推得跟跄后退,摔在地上。
那小乞丐顺势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就要撒泼,可眼珠一转,瞥见王猛的目光,又硬生生忍住,爬起来就要溜走,打算得手就撤。
「且慢。」
王猛忽然开口,声音平静,清朗悦耳。
小乞丐的脚步瞬间顿住,浑身一僵,背对着王猛,眼底闪过一丝慌乱与警惕。
这人是不是发现我偷他银子了?
她本是看这公子衣着体面丶气质沉稳,一看就是家境殷实的富家子弟,才特意上前伪装乞讨,趁机偷点钱财,打算得手就走,绝不纠缠。没想到这公子竟然叫住了自己,难道是看穿了她的伎俩?
不对啊,自己这身手,俗人肯定不会察觉!
小乞丐心中打鼓,缓缓转过身,仰着满是污垢的小脸,眼底带着几分心虚,却又强装出可怜巴巴的模样,怯生生地看着王猛:「公————公子,您叫我?」
那模样,要多无辜有多无辜,仿佛刚才偷银子的人根本不是她。
堂倌也连忙赔笑:「公子,您别跟这小叫花子一般见识,我这就把他赶走,绝不耽误您用饭!
」
王猛摆了摆手,示意堂倌退下,目光落在小乞丐身上,语气温和,带着几分爽朗:「小兄弟,不必走,我看你实在饥饿,不如和我一起进去吧,今日我做东,请你吃顿饱饭。」
这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愣住了。
堂倌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心想这位公子是不是心善过头了?这小叫花子浑身肮脏,一身晦气,哪有请乞丐进酒楼吃饭的道理?
小乞丐自己也懵了。
她原本以自己被发现了,没想到竟是要请自这个叫花子己吃饭。
天下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冤大头?
她狐疑地打量着王猛,眼神警惕,连忙摆手推辞,声音依旧装得粗哑:「不了不了公子!谢谢您的好意,这种高档酒楼,不是我这种小叫花子能进的,我就不耽误您了,我走了!」
说完,她转身就要溜。
「那块碎银,是我送你的。」王猛淡淡开口,一句话,直接戳破了她的伪装,「我初到中都,人生地不熟,能遇见你,也算缘分,一顿饭而已,不必推辞。」
小乞丐的身体彻底僵住。
果然!他早就发现了!
他从一开始,就看穿了自己偷银子的伎俩,却没有点破,反倒要请自己吃饭!
这人心思太深了!
小乞丐缓缓转过身,不再装那可怜巴巴的模样,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紧盯着王猛,上下打量着他。
眼前这青年,身材高大,青衫挺拔,相貌不算俊美,却眉目清朗,眼神深邃如潭,沉稳平和,透着一股让人看不透的气度。
明明看穿了她的小动作,却不恼不怒,反倒主动请她吃饭,到底是何居心?
可越是看不透,她反倒越是好奇。
桃花岛长大的黄蓉,向来天不怕地不怕,聪慧狡黠,最喜欢探究有趣的人和事。眼前这王猛,越是神秘,她反倒越想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她哼了一声,一改之前的怯懦无赖,扬起小脸,带着几分傲娇与怀疑,大大咧咧地说道:「哼,你既然愿意请我吃饭,那我自然不客气!反正有人白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那语气,仿佛不是她求着吃饭,反倒像是王猛求着她吃一般。
堂倌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彻底傻了眼,从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乞丐。
王猛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黄蓉也不客气,抬着下巴,如同一个真正的富家公子一般,昂首挺胸,越过王猛,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三元楼,丝毫没有半点局促不安,反倒比王猛还要自然。
王猛笑着跟上,身后的堂倌愣了半晌,才连忙屁颠屁颠地跑上来引路。
三元楼内,装修颇为气派。
一楼是散座,人声鼎沸,酒香菜香弥漫,各色食客推杯换盏,喧嚣热闹;二楼则是隔间与靠窗的散座,环境清静不少,能凭窗眺望长街景致。
黄蓉径直带着王猛,上了二楼,找了个视野最好的靠窗大桌,大大咧咧地坐下,将一条腿翘在板凳上,丝毫没有规矩,活脱脱一个顽劣不羁的无赖样子。
「小二!点菜!」
她一拍桌子,脆生生地吆喝,声音清亮,引得周围食客纷纷侧目,看到她一身乞丐打扮,却坐在二楼雅座,都露出了诧异的目光,又看了看一旁衣着体面的王猛,满脸狐疑。
店小二快步走来,看着一身污垢的黄蓉,眉头紧锁,一脸嫌弃,却又不敢得罪王猛,只能陪着笑:「公————公子,您要点什么?」
「看什么看?没见过吃饭的?」黄蓉白了店小二一眼,傲娇地哼了一声,随即掰着手指头,飞快地点菜:
先把四乾果备齐。蒸透的红枣要去核,桂圆拣肉厚饱满的,银杏去壳留仁,再添一碟炒栗子一三元楼的炒栗子该是燕山脚下的好货,别是陈年的。」
店小二闻言一怔,忙躬身应道:「公子明鉴,栗子是昨日刚从燕山收来的,现炒现剥,保准鲜脆。」
黄蓉微微颔首,又转向鲜果,语气里带着几分冬日特有的娇俏:「四鲜果要分南北,北方的窖藏鸭梨和冻梨各来一碟,冻梨记得用冷水浸化,敲去冰壳再上盘;南方的得是运河漕运的金橘与橙子,新鲜的,别是晒乾的蜜饯充数。」
他顿了顿,补充道:「咸酸小吃,砌香樱桃要中都平州贡品级的,姜丝梅儿用江南青梅腌的;
蜜饯则要玫瑰金橘丶香药葡萄丶糖霜桃条丶梨肉好郎君,四样都得是三元楼的上乘手艺。」
店小二听得额头渗汗,手里的帐本都忘了记。他在三元楼伺候十余年,见过王公贵族点冬日鲜果,却少见这般懂行的一北方人过冬靠窖藏+冷冻保梨,江南人冬日靠漕运橙橘解腻,这少年竟连储鲜门道都一清二楚,连冻梨的吃法都说得丝毫不差。
「公子,这————冬日鲜果价金贵,单是漕运橙子,日日从江南运河运来,损耗就不小;冻梨更是北地稀罕,这一桌鲜果————」店小二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提醒。
黄蓉抬眼瞥了他一眼,指尖往王猛方向一挑,语气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狡黠:「怕什么?这位大爷付帐。」
「酱牛肉丶卤鸭掌丶水晶肘子丶糖醋鱼丶白斩鸡丶爆炒腰花丶清炒虾仁丶香菇菜心丶酸辣汤丶
花生汤————再来一坛上好的黄酒!」
她一口气报了十几样菜,荤素搭配,冷热皆有,个个都是酒楼里的硬菜,语速飞快,不带停顿。
店小二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声提醒:「小————小公子,您二位,点这么多,怕是吃不完吧?」
「要你管?」黄蓉瞪了他一眼,「公子我们有钱,想吃多少点多少,你只管上菜就是,少在这里多嘴!」
她说着,还得意地瞥了王猛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我就点这么多,看你心疼不心疼。
王猛始终面带微笑,看着黄蓉古灵精怪的模样,心中觉得有趣,对着店小二点了点头:「按她说的上,不必多虑。」
店小二见贵客发话,不敢再多言,连忙应声下去备菜。
待店小二走后,桌上只剩两人,黄蓉双手抱胸,抬着下巴,盯着王猛,哼了一声:「喂,你一直盯着我看干什么?心疼钱了?我告诉你,既然要请我吃饭,就别小家子气!」
她一身乞丐打扮,却摆出这般傲娇的姿态,反差十足,惹人发笑。
王猛笑着摇了摇头:「小兄弟说笑了,一顿饭而已,谈不上心疼。」接着说道:「我叫王猛,河南人士,游历江湖到此,能遇见小兄弟,觉得十分有趣。」
他自报家门,语气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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