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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周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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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周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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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篇:周肆(第1/2页)
    我叫周肆。
    周是周家的周,肆是肆无忌惮的肆。
    这名字我爸取的。
    据说当时我妈躺在病床上,刚把我生下来,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
    我爸随口一句就拍板定了,叫周肆。
    我妈问,为什么?
    我爸说,肆是四的大写,他排行老四,叫周四不好听,加个竖心旁,有心有肺,多好。
    我妈说,那叫周忄四?
    我爸沉默了。
    最后户口本上还是写了周肆。
    我妈没力气跟他吵,等后来有力气了,又觉得这名字好像也没那么难听,就这么定了下来。
    但我觉得,我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大概不是因为排行老四。
    是因为他看透了我。
    肆,放肆,肆意,肆无忌惮。
    我这个人,骨子里就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疯劲儿。
    但我的疯,不是天生的。
    是被逼出来的。
    我爸妈是做什么的?
    这个问题,我从小到大被问过无数次。
    官面上的说法是,周氏集团,业务涵盖安保、物流、国际贸易。
    体面,干净,纳税大户。
    私底下的说法是,周家是帝都地下势力的无冕之王。
    我爸是上一任的王。
    他从我爷爷手里接过这个位置的时候,才二十八岁。
    血气方刚,杀伐果断,用了不到十年就把所有不服的都收拾了。
    帝都的地下世界,提起周爷这两个字,没有人不低头。
    但他在我面前,从来不是一个王。
    而是一个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传说。
    我从记事起,就只见过他们三次。
    第一次,是我七岁上小学那年。
    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人,摆了很大的排场。
    我被保姆从房间里拎出来,换上一身崭新的小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像橱窗里贩卖的洋娃娃。
    “你爸妈回来了,快叫人。”保姆在我耳边小声说。
    我站在客厅中央,看着门口走进来的两个人。
    男的高大,女的漂亮,都穿着很正式的衣服,像从电视里走出来的。
    但他们看我的眼神,不像看儿子,更像在看一件放在家里很久没动过的摆设。
    “周肆,长这么大了。”
    我妈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笑容很敷衍。
    我爸在旁边看了一眼手表,说:“我还有个会,先走了。”
    他来我家,坐了不到五分钟。
    我妈也跟着走了。
    临走前,她塞给保姆一沓钱,说给孩子买点好的。
    那沓钱很厚,厚到保姆数了好一会儿才数完。
    但我宁可那沓钱薄一点,换来她多待一个小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番外篇:周肆(第2/2页)
    哪怕不说话,就在客厅坐着,也好。
    可惜没有。
    门关上了,客厅安静了,保姆把钱收起来了,我身上的小西装被脱下来了。
    我又变回了那个被关在豪宅里的、没有人管的、像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一样的周家少爷。
    第二次见到他们,是我十八岁成人礼那天。
    说来可笑,我的成人礼不是我爸妈办的,是管家办的。
    管家老周,在周家干了三十年,看着我长大的,比我爸妈还像我的亲人。
    他问我想怎么过,我说随便。
    他说十八岁是大事,不能随便。
    我说那就叫几个人来吃顿饭吧。
    那天来了很多人,都是老周请的。
    有的是世交家的孩子,有的是我同学,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据说是爸妈生意伙伴的子女。
    我爸妈是最后一刻才到的。
    我妈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依旧很风光很漂亮,但脸上带着明显的疲惫。
    她大概是从哪个应酬上赶过来的,妆都花了,口红也掉了颜色。
    我爸西装革履,但领带有点歪,大概也是匆匆忙忙赶来的。
    他们在宴会上待了不到十分钟,合了一张影,喝了一杯酒,然后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走之前,我妈出于礼节性的拥抱了我一下。
    “周肆,十八岁了,是个大人了。好好照顾自己。”
    她的手很凉,香水味很浓,浓到有点呛人。
    我想说,你能不能多待一会儿?就一会儿。
    但我没说。
    因为我知道,我说了也没用。
    从小到大,他们教我最多的道理就是:生意比什么都重要。
    比儿子重要,比家重要,比命重要。
    我在那个宴会上坐了一整晚,喝了很多酒,吐了三次。
    老周来扶我的时候,我问他:“老周,你说,我爸妈是不是不喜欢我?”
    老周沉默了很久,说:“少爷,你爸妈只是……太忙了。”
    忙。
    这个字我特么从小听到大。
    忙到没时间参加我的家长会,忙到没时间看我打比赛,忙到没时间在我生病的时候陪我去医院,忙到连我的生日都记不住。
    他们记得住所有客户的生日,记得住所有合作伙伴的喜好,记得住每一个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人。
    唯独记不住自己儿子的。
    所以也是从那晚开始,我迷恋上了玩刀。
    喜欢上了打架的刺激感,喜欢像小狗那样到处去标记地盘。
    也许这种没心没肺肆无忌惮的活法才是我应该追求的东西。
    直到大三那年,我快满二十一岁了。
    那一年,我弄丢了我在这世上拿命想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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