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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我找到
任思议听到“乌鸦”两个字,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1
但她不想去问沈慎,其实也没必要去问。
周麻子在村子里多行不义,不只是她,还有好几个小姑娘都遭过他的毒手,他就算是死了都活该!
只是任思议感觉沈慎对自己太好了。
真的,她以前不是个内耗的人,她觉得自己配得上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可是当她真正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之后,任思议才发现根本不是…
自我建构的膨胀不是真正的自信,她还不够优秀,她离他还又很远很远的距离。
任思议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他好,才能配得上他对她的好。
给他织围巾吧,可自己织得又不好看,他好像也不是真正需要这个,总戴她围巾是为了让她开心。
哎,所以他究竟需要的是什么呢?
黎明时分,沈慎从医院回来,一进屋,就嗅到了一股强烈的腥甜味!
是任思议的味道!
不好了!
她又受伤了!
沈慎三两步跨上楼,循着鲜血的味道来到了书房,猛地推开门。
却看到小姑娘坐在沙发边,茶几上摆着那柄秘银小刀,刀刃上有血,她正将纱布胡乱地握在掌心里,握成了一个球。
她表情有点痛苦,显然手很疼很疼,疼得她额间都渗汗了。
而秘银小刀另一边,是他常用的水晶杯。
杯子里,有小半殷红的血液。
“任思议!你在干什么!”
“啊,沈先生…”
他比她预想的更早回来,任思议有点不知所措,都还没收拾茶几呢。
她是不想给他看到这狼藉的一幕的。
沈慎大步流星走过来,一把抓起了她的手,左手掌心处有一道伤口,是割破的刀伤,翻着血肉。
幸亏不深,不需要缝针,但也需要上药和包扎。
“怎么弄的?”
“呃…就是,不小心割到手了。”任思议眼神闪躲,不敢正视他。
“做什么割到手,能割伤掌心?”沈慎不信她的话,“掌心是最不容易受伤的地方。”
“哦,记住了。”小姑娘乖乖说,“下次考虑别的地方。”
“任思议!”
“哎呀。”她知道瞒不过他,只好说,“我就是…你对我这么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你不是讨厌阳光吗?之前听你说起过我的血,好像能帮你抵御阳光,我就想给你弄一点,你不是正好也挺喜欢我的血。”3
她看看那剔透的水晶杯,杯身上滴滴答答沾着血,有点狼藉。
“其实,只打算弄一点点,不小心割深了。”她皱着眉头,还能感觉到疼,“就干脆别浪费,就接了这么多。”
“……”
沈慎真的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很奇怪,他本能是渴望她的鲜血,尤其是在如此腥甜弥漫的环境中,更加食欲翻涌。
可是此时此刻,占据他内心的并不是来自于本能的欲望。
而是…又气又急又心疼。
“谁让你做这种傻事。”沈慎说不出责骂的话,尽管脸色已经十分低沉难看了,“我不需要你做这种事来讨好我,任思议。”
“这不是讨好!”任思议倔强地说,“这是…是感谢!”
说完,她一把搂住了沈慎劲瘦的腰,“沈先生,你是这个世界上除爷爷奶奶以外对我最好的人,除了爷爷奶奶,我最爱的就是你,你喜欢我的血,我就给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真的!”
被她这样抱着,听着她热忱的话语。
沈慎…心如刀割。
他闭上了眼,他眼尾有一点红。
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喉咙都快哽住了。
压住了胸腔里翻涌的愧疚和悲伤,他强迫自己去想过去经历的战争,去想血族的历史,去想那些在阳光下化为灰烬的同族…
“我不要你的血。”
冷静下来之后,沈慎给小姑娘仔细地包扎了伤口,搁在桌上那杯殷红色的液体,他看都没多看一眼。
爱意,能够抑制欲望。
尽管他不承认自己拥有这东西,也不想拥有,可是爱意的产生从来不由人。
“我要你完完整整,健健康康。”他看向她,“不要再做这种傻事,如果再做,我会远离你。”1
“对不起!”任思议连忙抱住他,“我没想惹你生气,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
“你不喜欢,
“嗯。”
沈慎牵起她包扎好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了吻。
……
那晚,
时间,结束之后,小贝壳依旧容纳着寄居蟹,似乎也不想它离开。
以至于整个后半夜,任思议半梦半醒间,全是他。
沈慎也特别时控,所以,他们好像一整夜都在做那个爱做的梦。
…..
整个假期,沈独都在暗中观察。
沈慎对任思议很好很好,他从来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他们之间的亲密举动是如此自然。
沈慎完全就是一个沉浸在恋爱中的男人,每天带任思议出去玩,以前他可是个工作狂,现在工作完全丢在一旁,他带任思议去泡温泉,去自己的私人海岛度假,几乎每时每刻都和她待在一块儿。
沈独远远看着他们,虽然他也喜欢任思议,也有点吃醋,可是有这么一个人能陪着他哥,能真正走进他心里去,沈独其实是很高兴的。
他真的以为沈慎坠入爱河了。
他天真地以为,如果他爱上了任思议,肯定下不去手摘除她的心脏了吧!
然而,那天晚上,易默池步履匆匆来别墅找沈慎,沈独就趴在门边偷听。
易默池在他哥手底下干了几百年了,办事特别果断,心狠手辣,嘴也很严,深得他哥的信赖。
会客厅的门没彻底关上,窄缝里透出两个人影,沈独从缝隙中望进去,看到易默池站在沈慎的书桌前,微微弓着身子,神情似乎紧张又有点兴奋。
“沈先生,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明晚几位国内鼎鼎有名的心脏科专家都会赶过来,当然,都是我们的人,由您来主刀,他们在旁边给您当助手。”1
易默池见他长久地沉默,打量着男人的脸色,恳切地说:“沈先生,千秋大计只在这一遭了。”
良久,沈慎轻吐出一口气:“明晚,我会带她过来。”1
易默池退了出去。
沈独赶紧藏好,直到他离开别墅。
……
他其实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尤其是他哥的事情,他一贯不参与,只当个富贵闲人,在他哥的保护之下,他能衣食无忧地快乐一辈子。
不,几辈子,永远…
天塌下来都有他哥顶着。
他哥要动的人,他哥的计划,他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任何阻碍和反对。
可是…沈独就是本能地觉得,那样做是不对的!
沈独扪心自问,要说他对任思议有多深的爱情,其实也谈不上,但相处了这么久,就算是朋友也是有感情的吧!
他真的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当然,他更不想他哥将来后悔。
以他对沈慎的了解,他必定会背负着这份洗不清的罪孽度过漫长孤独的永生,他从来都是这样…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可沈独才不想他入地狱!
次日清早,沈独趁着任思议出门梦游的时候,把小姑娘扛起来直接丢进了他的路虎车里。1
是的,任思议会梦游,这件事也是沈独这么长时间以来暗中观察得到的一个重大发现。
小姑娘现在完全跟着他哥的作息时间走,黎明时分入睡,下午才起来,而上午的时间,她会推门出来梦游,在别墅里闲逛。
上午家里人都在睡觉,甚至包括管家陆森,所以根本没人知道这件事,连任思议自己都不知道。
沈独却发现了。
所以,当任思议醒过来的时候,是在正以时速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上狂飙的沈独的车里。
“什么情况?”她都还没睡醒,揉揉眼,看到身边这个正在紧张开车,时不时看看后视镜的男人,“沈独,你在干什么?”
“不要问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车里,因为我不想回答,不要试图反抗,我是二代吸血鬼,你在我手里就跟个小仓鼠似的,当然不需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只要你乖乖配合,别影响我开车,我需要专注。”
不等任思议惊讶完,沈独噼里啪啦说完这一堆注意事项。
她张了张嘴,果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我要问点什么?”
“……”
任思议坐起来,看着窗外飞速流过山野树林,沈独正在疯狂踩油门加速超车,不知道要往哪里开。
她摸了摸身上,手机不在身边,她甚至还穿着睡衣呢!
任思议有点紧张了。
“你哥呢?!”
这是可以问的吧?
“在睡觉,估计还没醒,等他醒过来你已经离他很远了。”
任思议握紧了方向盘,沈独立马又说,“别乱动,别影响我开车,我刚拿驾照不久。”
任思议:“……”
尼玛。
刚拿驾照不就就敢在高速上飙车。1
果不其然,前面一辆大货车,沈独想要超车加速上去,被旁边另一辆不打算谦让的越野车给别了一下。
路虎车偏移路径,都踩到外线了,差点撞上外围栏杆。
任思议被吓得灵魂出窍,连忙说:“下一个服务区停一下,我要上厕所!”
“你最好忍一下。”沈独说,“现在还不安全。”
“忍不了一点了!”任思议按捺着怦怦乱跳的心脏,“你应该也不想我把你的车弄脏吧。”
“哎…你真是…怎么这么多事儿。”
下一个服务区,沈独将车开了进去,任思议这才松了口气,下车前在车里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
“不用找了,你手机还在家里。”沈独知道她想趁机给沈慎打电话,说道,“我哥这会儿估计还没醒呢。”
“再问一下,这是传说中的绑架吗?”任思议费解地看着他,“你绑架我,准备问你哥勒索多少钱?”
“你可别不识好人心了,我是在救你。”沈独低头摸了根烟,抬眸睨向她,“你要是继续待在我哥身边,你死定了。”
“我怎么死定了?你哥要吸我的血吗?”
“他何止想吸你的血。”
他想让全世界的吸血鬼,都来分你一杯羹。1
沈独不想说的这么明白,也不想吓到她,反正现在人在他手里了,只管带她跑路就对了。
他已经计划好了,机场肯定是不敢去的,分分钟被他哥找到,卡也不能用,他带了足够多的现金,先一路南下去云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蛇|头走线到东南亚去,出了国,会轻松很多。
虽然他哥在东南亚也有势力,不过肯定不像在国内这样如鱼得水,从东南亚去澳洲,到了那边,沈独偷偷给自己在太平洋买了个小岛,沈慎不知道这件事。
先把她安置过去,再想别的办法。
等任思议去洗手间的间隙,沈独走到了服务厅,想给自己买根热狗肠吃。
他饿了,车上储备了足够量的血包,等会儿上车再吃,现在先吃点别的东西垫垫。
任思议去了厕所迟迟没出来,沈独也不怕她跑,服务区,她跑不了,就算跑了沈独也有办法追回来。
对付区区一个人类女孩,他绰绰有余了。
唯独担心的就是他哥追过来。
应该不会,等他哥醒来发现人没了,估计他都已经离省了吧,而且他哥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应该会先去机场。
沈独在窗口边买了根热狗。
付了款转过身,噩梦的一幕出现在眼前。
白衬衫黑西裤的沈慎,便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2
沈独以为自己开车太久出现幻觉了,揉了揉眼睛。
他哥还没消失。
“不是…啊…?”
他手上的热狗肠都掉在了地上,清洁工阿姨见状,骂骂咧咧走过来,将热狗肠扫进撮箕里,又骂骂咧咧地离开。
“哥…啊…哥…”沈独腿软了,准确来说,是腿抖了。
沈慎淡定地看着他:“人呢?”
“女、女厕所。”
沈独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想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他准备冲进女厕所带走任思议,开车跑…
这个天真的想法只在脑中存在了几秒钟,因为沈慎已经以更快的速度、瞬影般来到了他身边,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
沈独半边肩膀直接酥麻了,疼得快晕厥过去。
求饶已经没有用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还是想说:“哥,求你了,你放过她好不好。”
他嗓音颤抖着,“让我带走她,你可以跟血族交代,我们永远不会再出现,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动得了她!求求你了,哥!你不是冷血的人,我这是在救你,我不想看你将来痛苦!”
沈慎没有说话,按着他肩的力道稍微松了些。
沈独眼睛已经红了,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难过,“哥,求求你了,你放过她吧!血族的人只会恨我,不会恨你,我会保护她直到她老死,等她死了我就回来找你!”
其实……
沈慎不是没有心动,他对她已经心软了,这么多天,他心软了很多很多次。
下不了手啊!怎么可能下得了手啊。
按住他肩膀的手,松了,沈独身体一歪,半边身子恢复。
他诧异地看向沈慎。
沈慎薄唇抿得很紧,良久,似下定了极大的决心,只从齿缝里挤出来一句——
“滚吧,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带她彻底消失。”
“别让我找到。”
沈独如临大赦,松了一口气。
任思议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沈独脸上那种劫后余生的狂喜表情,还没来得及问发生了什么,服务大厅墙上的电视屏幕突然切换了画面。
那是一则插播的紧急新闻。
南市电视台的演播厅,两位年轻人端坐在沙发上。
字幕条上打着他们的名字:李洱、程清池,南市大学学生。
“我知道很多人会觉得我疯了。”李洱的声音从电视里传出来,“但请你们耐心听完,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服务厅里原本嘈杂的人声渐渐安静下来,有人驻足抬头,有人端着泡面愣在原地。
李洱看着镜头,直视每一个观众的眼睛:“吸血鬼不是一个传说,不只是小说里的角色,电影里的虚构,他们就活在我们身边,跟我们生活在一起。”
“接下来,我会展示证据,证明我所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如果你身边有昼伏夜出,且极度惧怕阳光的人,不用怀疑,就是吸血鬼。”
“这个世界最恐怖的秘密,我将亲手为你们揭开。”
……
第52章别让我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