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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罗霄就赶往新兵营。
新兵营在山海城外东边的一处平地上,四面用夯土城墙围着,营门朝南,门口站着两个哨兵,见罗霄来了,挺直腰板,枪往地上一顿。「主公!」罗霄摆了摆手,翻身下马,走了进去。
天还没大亮,营房里已经点起了灯。太史慈正在院子里整理甲胄,昨夜的狂饮让他这会儿略有些头晕。看见罗霄,大踏步迎了上来。「主公,您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早起了好啊!来看看。」罗霄往营房里看了看,「弟兄们起了吗?」
太史慈笑了。「起了!您定的规矩,卯时起床,一刻都不能晚。刚开始还有人叫苦,最近大夥都习惯了,到点儿自己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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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营房里传来一阵急促的哨声。紧接着,门帘掀开,士兵们鱼贯而出,一个个穿着短褂,光着膀子,裤腿挽到膝盖,脚蹬快靴。有人还在揉眼睛,有人打着哈欠,可动作不慢,一会儿就在院子里站好了队,整整齐齐。
罗霄走到队伍前面,目光从那些年轻的脸上扫过去。从肥前回来还不到两个月,这些人已经变了。刚来的时候,很多人面黄肌瘦,眼窝都深陷。而现在,不仅黑了丶壮了,而且一个个目光炯炯有神。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太史慈站在队伍旁边,按照罗霄传授的口令高声喊道:「全体都有!今日晨练,照旧。负重十斤,跑步十里,回来举石锁五十次,蛙跳一百步。出发!」随着他一声令下,各支队伍开始井井有条地出发了,不时传来各队嘹亮的口号声。「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一丶一二一......」
队伍出了东门,沿着山路往东边跑。每个人背上都背着一个沙袋,沙袋是粗布缝的,里面装着沙子,都不多不少十斤重。山路不平,碎石多,坑坑洼洼的,跑起来硌脚。可没有人叫苦,也没有人掉队。跑在最前面的几个,步子大,喘气匀;跑在后面的有些气急,但也咬着牙跟着,一步也不停。
罗霄在队伍后面也跟着跑,他也有意与士兵们一起晨练,以此来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他看着那些年轻的背影,看着他们被汗水浸透的短褂,看着他们腿上鼓起的肌肉,心里非常踏实,他坚信,按照现代军事理论训练出来的士兵,绝对可以称为这个时代的精锐中的精锐!
跑了五里,到了一个岔路口。太史慈喊了一声「返回军营!」,队伍转了一个圈,又跑了起来,往回跑。跑到营门口时,士兵们纷纷开始冲刺跑,咬着牙,瞪着眼,快速冲过了那道门。
回到营里,放下沙袋,开始举石锁。石锁是山上采的石头打的,大小不一,小的二十斤,举三十次,中的三十斤,举十五次,大的五十斤,举五次。一时间,训练场里「嘿哈」声此起彼伏,石锁举过头顶,停一下,再放下来,再举。到最后几个时候,很多士兵的胳膊在抖,脸涨得通红。旁边的都在高声喊:「加把劲!再来一个!」,大家汗流浃背,拼劲十足!
举完石锁,开始蛙跳。从营门这头跳到那头,一百步。蹲下去,跳起来,蹲下去,跳起来。有人跳了五六十步就跳不动了,腿像灌了铅,抬不起来了。太史慈走过来,站在他旁边,不说话,面沉似水,就直勾勾看着他。那人抬起头,看了太史慈一眼,低着头咬着牙,又继续跳。
罗霄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一直没有说话,其实内心非常满意这样的晨练效果。
晨练结束后,天已经大亮了。士兵们回营房擦汗丶换衣裳,然后到饭堂吃饭。饭堂是木结构的,很大,每一座都能坐几百人。长条桌,长条凳,桌上摆着大碗,碗里盛着粥,粥是稠的,能立住筷子。每人还有两个大号的杂粮馒头,一颗鸡蛋丶一碟小菜丶几块腌肉及咸鱼。
罗霄走进饭堂,士兵们看见他,都站起来。他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坐下。他自己也端了一碗粥,拿了一个馒头,坐在一个年轻士兵旁边。那士兵愣了一下,端着碗,不敢动,有些紧张地偷瞄着罗霄。
「吃啊,看着我干什么?」罗霄笑了。
士兵也笑了,连忙低下头,喝了一口粥,偷偷看了罗霄一眼,才又低下头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罗霄咬了一口馒头,嚼了嚼,咽下去。「觉得伙食怎么样?」他问。
士兵点了点头。「好!太好了!俺在矿山上时,一日一顿,馊饭稀得能照见人影,只有几口饭团,饿得人心慌!在这儿一日三顿,顿顿乾的,能吃得饱饱的!」
罗霄笑着点了点头,「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训练,才有力气打仗!」
士兵也笑了,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
太史慈端着一碗粥,坐在对面。「主公,您定的这个伙食标准,是不是高了点儿?别的大名那里,最精锐的士兵都是一日两顿,咱们这一日三顿,还顿顿有鱼有肉。这钱花得……」
罗霄摆了摆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嘛。吃不饱就打不了仗。钱的事,你不用操心,桑先生那边有办法!」自从有了桑弘羊,罗霄辖内各处生意明显红火了起来,帐上的收入也充盈了。
太史慈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低头喝粥。
饭后,士兵们又开展了队列训练。罗霄坚信,只有铁的纪律才能锻炼出一支铁的队伍,特别是古代战争,特别依赖阵型,需要士兵们令行禁止,同进同退,整齐划一。而他带来的现代的队列训练方式,非常能锻炼士兵们听到口令后的配合和执行力。
午时,士兵们的伙食更丰盛了,米饭丶馒头丶面条三种主食,加上大块的肉丶萝卜丶土豆和白菜,士兵们一个个都吃得饱饱的。罗霄充分利用了系统不定期给的各种奖励,前段时间,就把系统给的一颗上等的翡翠明珠换了银子从畿内买来一千五百石粮食。
午饭后,士兵们休息了半个时辰后,又进行了实战对抗和阵法训练。
傍晚,太阳快落了,西边的天烧起来了。新兵营的训练场上,士兵们列成方阵,准备拉歌。罗霄站在方阵前面,看着那些年轻的脸上映着夕阳,心情澎湃。
「弟兄们!」他喊了一声。
「有!」三千五百人齐声应道,声音像打雷,震得操场上的土都扬了起来。
「咱们第一支歌一起唱!咱们就唱前段时间新学的——团结就是力量!」
士兵们笑了,纷纷叫好。有人搓手,有人咽唾沫,有人清了清嗓子。
罗霄起了个头:「团结就是力量——预备——唱!」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三千五百人的声音汇成一股,从操场上涌起来,涌过营墙,涌过山岗,涌到朝熊山的每一个角落。那声音粗犷丶整齐,它有一种力量,像重锤,一下一下砸在人心上,有一种震撼人心的魔力。
接着,各队伍开始拉歌比拼,气氛热闹非凡。
罗霄看着这一切,仿佛回到了自己当初在大学里军训时候的场景,尽管时间跨越了几百年,可这熟悉的歌声宛如穿越时空而来,不知不觉中竟有些恍惚,分不清自己是否身在梦中。
忽然,营门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张龙翻身下马,跑了过来,脸色发白。
「主公!主公!不好了!」
罗霄转过身,看着他。「怎么了?」
「赵敏郡主……郡主她……」张龙喘着气,「侍女刚才来报,说郡主和阿彩姑娘不见了,房间里行李都空了!」
罗霄的脑子嗡了一声。他没有说话,疾步跑到马厩,翻身上马,往蓬莱宫赶。张龙跟在后面,马蹄声哒哒哒的,在暮色里传出很远。
............................
江山楼里,赵敏的房间门开着。罗霄冲了进去,屋里空荡荡的,妆台上的铜镜还在,可梳子丶簪子丶胭脂盒都不见了。衣柜门开着,里面空空的,她的衣裳全拿走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摆得端端正正。罗霄走到床边,掀开枕头,发现下面压着一封信,信封上写着「罗郎亲启」四个字,字迹娟秀,一笔一划都写得端端正正。
罗霄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手指微微颤抖地拆开了信。
「罗郎:
见字如面。
妾本蒙古女子,自幼喜欢大汉文化,便自作主张将妾封号「昭明」二字谐音「赵敏」作为汉名。前番赴对马本为寻药救母,岂料与君相遇,患难一场,以心相托,此生足矣。
然妾思之再三,君乃汉室之胄,妾为元室之裔。他日君举义旗复汉,妾兄扩廓必为元室柱石。两军对垒之日,敢问君与妾将何以自处?
尝闻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妾今不辞而别,再嘱罗郎珍重万千,勿念。
银簪一枚,乃君所赠,妾余生每日佩戴,视作至宝。
敏敏泣书」
罗霄看完信,手垂下来,信纸落在地上。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尊石像。良久,他弯下腰,捡起信,折好,放进怀里。
「备马。」他的声音很轻。
张龙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罗霄翻身上马,带着张龙丶赵虎丶王朝丶马汉,五个人五匹马,往山下跑。马蹄声在夜色里回荡。他们先去河边,河边黑漆漆的,只有几盏灯笼在风里摇。罗霄挨个船问,有没有看见两个年轻姑娘。船夫们都摇头。他又去了驿馆,去了客栈,去了城门口,问了一圈,没有人见过她们。
罗霄命人四处寻找的同时,自己则带着张龙几人快马加鞭赶往安浓津。
次日黄昏,罗霄同甘宁带着锦帆军在海上搜了一圈,无果而返。周泰则带着人在港口附近村镇搜了一天,也没有搜到。铃木重秀派了船往西追了七十里,可大海茫茫,别说两个姑娘,连个姑娘影子都没看见。
罗霄站在码头上,望着大海,站了很久很久。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这么失落,或许因为赵敏也来自唐国,或许她是自己曾经喜欢的武侠中的女神,或许......或许是因为他也觉得赵敏说的那些话是对的......
张龙走上来,声音很轻:「主公,让弟兄们继续去追,您回去吧。」
罗霄没有动。
「郡主她……她是很有主意的人,她既然走了,就不会让咱们找到。」赵虎也上来劝。
良久,罗霄点了点头,转过身,往回走。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海面。海面上灰蒙蒙的,什么也看不见。
一阵风吹过,带走了曾经的欢声笑语,曾经的海誓山盟,也带走了那个姑娘,就仿佛她真的只是书中的郡主,从没有来过一样。
仿佛这一切,其实只是一场梦而已。
.............................
转眼,小半年过去了。
朝熊山的秋天来了。山上的树叶一夜黄了,黄得耀眼,黄得像谁在山坡上泼了一桶金漆。山下的稻田也黄了,沉甸甸的稻穗弯着腰,风一吹,哗啦啦地响,像一片金色的海。
桑弘羊蹲在田埂上,手里掐着一株稻穗,一粒一粒地数。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他的手指在抖,嘴唇也在抖。
「多少?」陈宫站在他身后,弯着腰问。
桑弘羊站起来,转过身,看着陈宫。他的嗓音有些发颤,「公台,你猜。」
「我......我猜不着。」陈宫摇摇头。
「一千五百五十斤。」桑弘羊一字一顿,「一亩,一亩这么多!一千五百五十斤!方才士兵们称完和我说......我......我还说胡说咧!」说着,他颤抖着手伸了出来,指着掌中的稻穗,「公台,你看看,你看看这,这!.....这果然是真的啊!是真的啊!」
陈宫也愣住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他蹲下来,从地上捡起一株掉落的稻穗,放在手心里,看了很久。「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他喃喃道。
桑弘羊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是啊!我也觉得不可能。可这是实打实称出来的。我又让称了三遍!没错啊!哈哈」
陈宫站起来,看着那片金色的海。风吹过来,稻浪一波接一波,像永不停歇的潮水。「主公呢?」他忽然问。
「嗯,在那边!」桑弘羊往远处一座小山坡上指了指,「在那棵树下坐了好久了,也看了好一阵呢!」
罗霄坐在山坡上,腿伸得直直的,两只手撑在身后,眯着眼看着山下那片稻田。太阳快落了,西边的天烧得特别好看,那片金色稻海在夕阳下越发的美丽。
陈宫走上来,在他身边坐下。两个人都不说话,看着山下。
「公台啊。」罗霄忽然开口。
「在。」
「你说,这些粮食能养多少人?」
陈宫算了算。「一亩稻田产一千五百余斤,咱们现在有三万多亩,算下来……」他顿了顿,「四千五百多万斤!一个人一年吃三百斤,能养十五万人啊。而这......还仅仅是咱们的水稻,咱们还有黍地丶麦地和菽地共约两万多亩呢!」说着他又指了指远处,「方才我们品尝了您说的那种马......马铃薯,在火上烤出来,真好吃啊!满地飘香啊!一亩足足五千多斤啊!哦对了,还有那边那些叫什么来着......哦......玉......玉米!煮着吃,真的太香了!主公啊!咱们大丰收了,大丰收了啊!哈哈哈,您是没见啊!桑先生方才在下面手舞足蹈的,哈哈哈」说着,他情不自禁地大笑了起来。
罗霄微笑着点了点头。「太好了!这样一来,我们的底气就越来越足!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投奔我们!」
陈宫点着头看着他说:「是啊,主公,这样,我们士卒的战斗力也会非常强悍!」
「留足种子,在伊势和南近江开始广泛播种,剩下的,按桑先生定的税政该分的分,该留的留,该卖的卖。酒坊那边也又快出酒了吧,换回来的银子,再买地,再开荒,再招人,再买马!」罗霄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
陈宫点点头道:「主公,桑先生已经算过了,留三成做种子足够了,四成分给百姓,三成卖出去。酿酒那边,半月前那批酒已经卖完了,据说各地订单源源不断地发来,铃木重秀已经联系了几家商船,下个月就能运到各处去。还有,新买来的一千头耕牛已经分发下去了,开荒又多了份保证!」
罗霄点了点头道:「就依桑先生的法子办吧。」罗霄也没想到,他把系统奖励的现代固态法酿酒法给了桑弘羊后,一个月内,居然就收到了奇效,看来这个桑弘羊真的是挣钱大神啊。
陈宫笑了一会儿,说道,「对了,主公啊,还有一件趣事。」
「哦?公台快说与我听听。」
「这半年来,陆陆续续又来了三千多唐人。有的是从肥前跑出来的,有的是从四国渡海过来的,有的是从登州那边来的,还有一些是从琉球那边来的。上次您在肥前卫城的义举已经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来投奔您了!而且现在啊,据说唐人们都称您『文王再世』,再造新天!」
罗霄苦笑了一下。「我?我算什么文王再世。不过是想带着百姓过个安稳日子罢了!」
陈宫没有接话。他看着山下那片稻田,看着那些正在收割的百姓,看着那些弯着腰丶挥着镰刀丶脸上带着笑的人。
「主公啊,您就是他们的新天啊。」他用手指了指山坡下,声音很轻。
月亮升起来了,又圆又大,照在山坡上,照在稻田上,照在那些整齐乾净的房舍之上。
半年来,朝熊山的确变了。人多了,房子多了,路也宽了。山海城的集市从三天一集改成了一天一集,还是挤得水泄不通。卖菜的丶卖布的丶卖鱼的丶卖肉的丶卖酒的,打把势卖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